欢迎来到泸州市中医医院
24小时应诊电话:0830-3103108
预约挂号电话:0830-3192516(接电话时间8:00-11:30,13:30-17:00)

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

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心衰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应知七大要点
来源:泸州市中医医院    发布时间:2025-12-24 11:47:29


第一,“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由此可见,就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质功能而言,它是一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行为规范法,“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处于整个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地位。

第二,个人信息的内涵与匿名化。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这意味着“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即不属于个人信息,也就无需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个人信息处理的核心原则。个人信息保护法主要确立以下五项重要原则:一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二是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原则;三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四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质量原则;五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原则等。

,以“告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构建了以“告知—知情—同意”为核心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体系。个人信息处理者“告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被告知者的充分“知情”,只有被告知者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才能自愿、明确地作出决定。为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

,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与保护规则。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自然人的隐私信息未作出专门规定,而是将个人信息分为敏感信息和非敏感信息,并专节设置了“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并采用了“个人信息被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危害后果+列举重要敏感个人信息”的立法技术,明确“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七项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全面构建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决定权(限制、拒绝和撤回权)、查阅复制权、个人信息可移转权、更正补充权、删除权、规则解释权。这些权利的设定,表明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平衡,即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重要互联网平台的“守门人”制度。鉴于重要互联网平台掌握海量用户数据,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滥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要求其履行“守门人”角色,并承担更多责任。